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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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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省教育厅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于2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杨建洲老师处(82991)。

二、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三份),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各系部推荐名额排名以汇总表先后顺序为准。

三、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另外,各推荐人选(团队为带头人)需提供近五年内的代表性专著、论文、教材等2篇(本),均为原件。

具体内容详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7216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