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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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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苏教社政函﹝2015﹞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一)2015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设基金项目(含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2年。
(二)基金资助项目及资助类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由项目依托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并按一定的比例配套。资助额度根据项目选题研究价值、项目论证情况综合评审确定,基金资助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资助类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不低于0.6万元。
(三)基金指导项目及学校自筹经费类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项目依托学校给予不低于0.6万元的经费资助并负责日常管理,以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学校未承诺给予经费资助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2015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可选择申报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基金项目,也可选择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应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江苏特色,紧密结合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问题针对性和实践应用性。项目名称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项目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项目申请人应是在编在岗的具有中级、副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助教、助理研究员及暂未定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项目的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每人限报1项。
(三)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面向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申报,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项目研究应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为主要内容。
(四)项目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五)基金资助项目及资助类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仅向省属高校开放。基金指导项目及学校自筹经费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面向省内所有承诺给予经费资助的高校开放。
基金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可以兼报;资助类专题研究项目与学校自筹经费类专题研究项目可以兼报。不承诺给予经费资助的高校不得申报基金指导项目及学校自筹经费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 在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 在近3年的年度检查中因各种原因被撤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 在研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4. 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按计划参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5. 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申报并获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暂停1年申报;
6. 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七)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基金项目限额如下: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本科高校限报50项,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本科高校限报40项,其他本科高校限报30项;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5项。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每校限报8项。
对未认真完成中宣部、教育部及我省下达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计划任务的高校,将在现有申报限额的基础上减少申报指标。各校研修计划完成情况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2015〕2号)。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学校组织初评。各系部按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并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项目申请书》填报内容进行初审,经学校初评后确定推荐参评项目,并汇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
(二)学校网上申报。根据省教育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学校为单位实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时间:请申报人于3月24日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通过OA发至教科处,于3月27日前将纸质《项目申请书》2份送至教科处。
联系人:宋广侠,电话:83628070。
教科处
2015年3月9日